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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泽瑞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E8NQJ071
承诺类型:
主动型
承诺履行状态:
全部履行
承诺日期:
2025-03-11
承诺内容: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诊疗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三、使用规范的病历、处方笺,病历、处方笺应当印有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四、发现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宠物,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五、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和动物病理组织。参照《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 六、配合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工作。 七、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八、不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不得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或者处理不达标的诊疗废水。 九、于每年3月底将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违诺责任:
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愿接受将违反该信用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若有)的失信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档案,并接受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承诺有效期:
未履行的承诺内容:
违诺责任追究内容:
承诺事项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动物诊疗机构规范经营承诺书
业务主管部门:
经济发展委员会
归集部门:
经济发展委员会
提供日期:
2025-03-11
备注:
承诺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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